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局属单位机构职能
的方针,坚定文化自信,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继承与发展京剧事业,创作、整理、加工及演出优秀的京剧剧目,培养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艺术创作中心。负责拟订剧团创作、排练、演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工作;负责艺术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和演出管理工作。
(五)舞美队。负责剧(节)目设计制作、服饰和舞台设计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安装、调试工作。
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文化自信,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继承与发展秦剧事业,创作、整理、加工及演出优秀的秦剧剧目,培养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艺术创作中心。负责拟订剧团创作、排练、演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工作;负责艺术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和演出管理工作。
(五)舞美队。负责剧(节)目设计制作、服饰和舞台设计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安装、调试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依法査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六)依法査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査处制作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网络传播行为。
(七)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投诉举报受理科。承担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督办、统计、考核等工作。
(三)法制督查科。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的现场纠察;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
(四)执法协调科。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文化自信,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创作、演出优秀的、充分体现首府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培养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艺术创作部。负责拟定剧团创作、排练、演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工作;负责艺术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和演出管理工作。
(四)推广阅读,提供文化娱乐。给市民提供文献借阅等利用服务,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市民文化生活,推动乌鲁木齐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一)综合部。负责本馆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等党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负责资产采购、资产管理(包括消耗资产与固定资产)、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建筑维护与管理、水电暖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业务部。负责对乌鲁木齐地区公共图书馆业务发展总体情况的调研、分析与规划;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考核与评估;全馆性业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全馆性业务培训的实施。负责信息增值服务;剪报、咨询、课题服务、会务服务;远程服务、专题文献咨询服务;古旧与地方文献的搜集、整理、研究、开发与保护;做好本馆及各区县工作图书馆阅读推广的指导和实施;各项文化活动、阅读活动的统筹和管理等。
负责文物的征集、整理、陈列、展览、科学研究以及革命历史纪念地的管理、维护工作。
做好本场馆展览、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三)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管理部。做好本场馆展览、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
(四)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纪念馆管理部。做好本场馆展览、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
(五)毛泽民故居管理部。做好本场馆展览、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开展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开展各类公益性培训,指导社会业余文化团队建设。搜集、整理、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收藏、展示及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区(县)文化馆(站)开展群众文化工作。三、单位地址
下午15:30:00至19:30:00六、内设机构及职责根据上述职责,乌鲁木齐市文化馆设6个部室,
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九游娱乐-官方网站首页文明建设工作。(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组织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资源普查;档案管理及实物征集工作;宣传推广和传承普及活动。
。负责开展全市各项文化活动及辅导任务负责馆成人、少儿文艺免费班培训工作;社会团体培训和业务交流;负责社会层面文艺培训;负责社区业余爱好者培训;基层文化馆站骨干培训;社区团队培训。
(六)公共管理部。负责培训教室、剧场、阅览室、报名处的日常管理;负责馆内活动团队的管理,合理安排各团队的活动时间,定期对团队活动进行抽查,督促团队负责人做好各支团队的管理工作;负责各活动教室、剧场、阅览室的管理,对场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负责文化馆免费和收费培训工作;负责馆内各项演出活动现场的协调和组织。(七)理论研究策划部。负责基层文化馆、文化站组联工作,巩固区县群众文化网络;负责社区等基层开展文化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组织群众文化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工作;《乌鲁木齐市市群众文化信息》编撰工作;《百姓大讲堂》组织策划工作。
(六)美术部。负责馆成人、少儿美术免费班培训工作;社会团体培训和业务交流;负责社会层面美术培训;负责社区业余爱好者培训;基层文化馆站骨干培训;社区团队培训;负责美术展览组织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