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口腔医院口腔数字印模仪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至甲三路长春远大购物广场(一期)C地块项目、C-S3#幢0单元211号房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成交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至甲三路长春远大购物广场(一期)C地块项目、C-S3#幢0单元211号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金额:4920元。